- 《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 发布时间:2017-04-26 网站管理员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4月6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2012〕23号)、《关于支持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示区组发〔2013〕4号)、《关于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中小微企业利用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创新发展的意见》(中
科园发〔2015〕11号)等文件。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资金支持,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政策环境,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建立适合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三、《管理办法》的支持主体包括哪些?
《管理办法》的支持主体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绿色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企业、瞪羚企业、展翼企业、金种子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中关村重点企业群体,还包括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支持的企业需为在中关村示范区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四、《管理办法》的支持内容包括哪些?
《管理办法》的支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支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金融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或平台建设、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企业获得金融业务资格等方式,优化新金融服务体系;2.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从绿色金融、天使创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并购重组、融资租赁等方面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3.深化科技信贷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间接和直接融资,完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多方合作的市场化风险补贴和补偿机制,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五、《管理办法》新增的主要支持点包括哪些?
1.结合新经济发展对于新金融的需求,《管理办法》提出了支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金融引领发展的有关政策,包括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互联网金融功能区房租补贴,支持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互助金融等服务链条关键性平台建设,支持互联网信用信息、数据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行业预警监控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企业获得金融业务资格等。
2.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的有关精神,《管理办法》提出了对“绿色企业”提高贷款融资贴息比例、以及对于发行绿色债融资的企业提高贴息上限的有关政策。
3.增加了对北京四板市场挂牌企业的支持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四板市场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的定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四板近年来在推动企业规范发展、创新融资服务模式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对四板标准板、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同时,提高了四板挂牌企业贷款融资贴息的比例和直接融资贴息的上限。
4.增加了担保机构“零担保费”风险补贴的有关内容。为进一步解决中关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管理办法》提出了支持担保机构采取担保附加认股权、期权等方式,为企业债务性融资提供“零担保费”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六、《管理办法》里各项支持政策的如何申报?
近期,我们将根据《管理办法》,制定中关村示范区互联网金融发展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科技信贷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等四项细则。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材料要求将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同时,在政策正式申报时,中关村管委会将会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www.zgc.gov.cn)上发布具体政策的申报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申报事项。